“广场舞”变“扰民舞?” 究竟发生了什么?

时间:2019-06-17 13:39:15       来源:大河报

近日,哈尔滨市城管局、公安局、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动,开展社会生活扰民噪声专项整治行动。在居住区及其附近街道、广场、公园等区域,22时至次日6时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、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广场舞活动。

@刘若愚:广场舞的流行有其合理性,它既有健身作用,又有娱乐作用,更重要的是它还具有社交功能。事实上,现在参与其中的已经不只是退休在家的老年人,一些年轻人也经常现身其中。广场舞之所以饱受诟病,其重要的原因便是它对公共场地的占用,特别是过大的音量影响了其他人的生活。

这就需要管理部门积极筹划,制定规则,付出一定的管理成本,引导民众正确地进行娱乐生活。

随着民众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他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会更加强烈。有关部门要对这一趋势有一定的预判并提前做好准备,尤其是缓解既有的城市发展短板及矛盾方面。只有遇到矛盾不“绕道走”,积极直面问题,采取疏堵结合的方针,才有可能实现创造条件满足和引导民众需求的目标,使每个人都能成为城市秩序的维护者,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更美好的城市生活。

@初春的草:广场舞成“扰民舞”,看似一个小问题,却也是一道民生难题。如何满足人们喜欢锻炼和追求安静的不同诉求,考验着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。有关部门要尽快让管理跟上广场舞的节奏,就必须从规划设计的宏观层面、落实相关配套设施的中观层面,以及日常管理效能提升的微观层面加以推进,从而尽快形成对于广场舞的系统化管理体系。

对于参与广场舞活动的老人,社会还是应当秉持更为开放与宽容的态度,毕竟每个人都会老去。而作为政府管理部门,在老龄化社会趋势加剧的情况下,未雨绸缪尽快制定广场舞的相关管理规章,是在倡导之外更应推进的重点工作。

@江流儿:有了整治行动,不代表万事大吉。治理的细节,还需在实践中进一步结合各方意见磨合与调整,并在将来不断进行修正,如此才能适应各种复杂的现实情况。归根结底,不论是规范广场舞还是保护公共空间,都是与公众利益切身相关的事情。要对这些事进行合理的管理,也必须倾听公众真实的声音,随时跟进、积极反馈,及时调整。如此,才能真正实现对这一问题的“善治”。

关键词: 广场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