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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7日,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场主题新闻发布会,宣布了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,并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。其中,清徐县一家醋厂用不可用于食醋的冰乙酸勾兑成食醋销售全国,被罚百万一案引起了关注。据了解,该案涉及的清徐县X醋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某在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,明知冰乙酸不可用于食醋,却仍向刘某等人购买冰乙酸,勾兑成食醋后销售全国,销售金额达到了675862元。2022年7月,清徐县公安局依法移送了X醋业有限公司及武某等14人涉嫌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案件到清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。由于本案涉嫌犯罪人员较多,食醋流向地域较广,取证难度较大等特点,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了侦查监督职能,提前介入侦查,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,固定完善证据,确保全链条打击犯罪。2022年10月,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以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对X醋业有限公司及武某等14人提起了公诉,并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单位支付1.5倍惩罚性赔偿金。2023年4月,清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对X醋业有限公司罚金40万元,并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013793元;对被告人武某等14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,并处罚金。在本案中,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,深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,主动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,与行业主管部门会签协同保护老陈醋的工作文件,制定老陈醋执法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具体方案,建立起长效机制,督促企业合规经营,共同守护好“中国醋都·清徐”的金字招牌,不断优化本地营商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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